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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鱼鱼爆料] 网上吐槽房东 租客被诉删帖 [复制链接]



网络技术的进步和自媒体平台的兴起,进一步拓宽了人们自由表达言论的空间,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网上侵犯他人名誉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。近日,闽清法院调解了一起涉及网络侵权的名誉权纠纷案。


2022年3月,林某将其名下房产出租给黄某。一年租期届满收房时,林某发现屋内部分墙面损坏,因此要求黄某进行修缮。经双方协商,黄某赔偿500元给林某以了结此事。事情本该就此告一段落,没想到过了几天,黄某在网上发帖称林某“坑钱”,林某也开设账户发帖予以回应。


黄某在帖文中曝光了林某房屋的小区名及门牌号,并配上侮辱性英文字母及文字,这给林某造成心理压力。林某联系黄某删帖,但黄某声称发帖系“吐槽”,不愿意删帖。林某诉至闽清法院,要求黄某公开道歉、删帖并赔偿名誉损失。


经法院主持调解,林某与黄某互相删帖,黄某手写道歉声明向林某致歉,林某放弃名誉损失赔偿的诉求。


法官表示,根据民法典,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,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,受害人有权诉请法院,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在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上发言,应当尊重事实、用语文明,不得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,一旦越界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

来源:福州晚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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