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小鱼网

福州 [切换城市]

大秀场

V币
1593
丫好
158
才气
4
注册时间
2012-6-21
楼主
发表于 2022-12-15 14:43:25 |倒序浏览 |收藏本帖 |分享到微信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福州小鱼网。 立即注册  已有账号?点击登录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使用 微信登录 关闭

[鱼鱼爆料] 轻信他人 30多万元“养老钱”被骗 [复制链接]



“阿姨,理财利息比定期高……”女子吴某对前来办理存款的受害人陈某甲说。3名老人因轻信一名金融机构员工,导致30多万元“养老钱”被骗!

2018年至2019年间,吴某在永泰县某银行营业厅担任客户经理期间,多次接待了营业厅办理业务的农村老年妇女卢某、陈某甲、陈某乙。吴某以客户经理的身份热情接待、嘘寒问暖,骗取她们信任,之后利用受害人文化程度不高的特点,以帮助操作手机购买理财产品为由,分别帮助她们开通了手机银行服务项目,再多次通过手机银行将她们账户内共计30多万元转至个人和朋友账户上,用于偿还个人债务。

案发后,吴某于去年7月向永泰县公安局投案。今年7月,永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因吴某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,永泰县法院采纳永泰县检察院量刑建议,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,罚金2万元,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银行业相关工作、使用信用卡和进行高消费。

案例点睛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


来源:福州晚报

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,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、发帖时间以及你发帖时的IP地址的记录保留至少60天,并且只要接到合法请求,即会将这类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。
回顶部